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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兴文县职业技术学校信息化专兼职人员标准及聘用考核制度

发布时间:2022-04-13作者:网信 浏览:1065次

四川省兴文县职业技术学校

信息化专兼职人员标准及聘用考核制度

为加强学校信息化专兼职人员队伍建设,保障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,依据《四川省兴文县职业技术学校网信中心运行管理办法》岗位设置及工作内容,按照学校人事管理制度,特制订本制度。

一、网信中心主任(正/副)

(一)能力要求

1.大学专科及以上;中共党员,无党内处分,违纪违法记录;

2.有与IT信息技术相关专业背景或熟悉网信中心相关业务;

3.有1年以上信息化运维或从业经验;

4.熟悉校园网络规划、具有一定的网络及设备管理经验;

5.具有大局意识,有责任心,有一定组织能力。

6.原则要求取得学校正式编制。

(二)待遇

根据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执行。

(三)考核

参照学校中层干部考核管理办法执行。

二、其它工作人员

(一)能力要求

1.高中(含中职)学历以上;

2.有与IT信息技术相关专业背景或熟悉网信中心相关业务;

3.有1年以上信息化运维或从业经验;

4.熟悉网络及局域网、计算机、监控、打印机维护维修或有相关专业、能力特长。

5.吃苦耐劳,有责任心,有一定沟通能力。

6.无犯罪记录。

(二)聘用

1.根据实际情况,可聘用在编教师或组织社招;在编教师根据教师自主申请、部门推荐、分管人事领导审批确定后,按照学校部门工作人员管理规定执行聘用。

2.社招由网信中心向学校办公室提交申请,由分管人事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,方可进行招聘发布;

3.照片发布后,根据应聘情况,组织面试及技能考核,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试用人员,试用期1-2个月,最长不超过两个月,试用期待遇折半发放。

4.试用期结束后,根据考核结果,确定聘用人员,由办公室统一组织签订聘用合同,聘用周期不超过1年。

5.一年聘用期满后,根据考核结果,确定是否续聘。

(三)待遇

在职在编教师根据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执行,社会招聘人员根据学校临时聘用管理规定执行。

(四)考核

每聘用期到期后,由网信中心组织考评,考评结果由主管、后勤处、办公室、人事分管领导在年度考核表审核。考核结果分为:A、B、C三个档次,成绩要在B以上方可继续聘用。

 

 

四川省兴文县职业技术学校 

2020年9月23日